中聯3000強夯機結構:
1、控制系統(tǒng)采用電子管理系統(tǒng),CAN總線技術、故障智能診斷、智能彩色顯示;
2、拉板采用高強度板材制作,以代替?zhèn)鹘y(tǒng)的鋼絲繩拉索,具有剛性好,自重輕,承載能力大,風阻小等特點;
3、自拆裝功能中,能實現完全自裝拆;
4、各卷揚機構制動器、平衡閥的啟動時間任意可調,能夠達到匹配效果;由于PLC控制較好,我們的每個速度等參數可根據用戶操作習慣在速度范圍內任意設定快些或慢些,功能人性化。
5、閉式回轉機構帶可控滑轉操縱、減小沖擊,在啟動制動時更平穩(wěn);內嚙合的回轉機構,承載力強、精度高,從而保證回轉的平穩(wěn)型及精準性;
6、行走機構能實現直線行走、單邊轉向、差速轉向、原地轉向、帶載行駛等動作,具有高度的機動性和靈活性。
7、優(yōu)良的負荷傳感和電控功率調節(jié)的主泵控制系統(tǒng),使得整機具有良好的微動性能,能滿足用戶不同工況下的微動要求。
強夯機操作規(guī)程:
(1) 擔任強夯作業(yè)的主機,應按照強夯等級的要求經過計算選用。用履帶式起重機作主機的,應執(zhí)行履帶式起重機的有關規(guī)定。
(2) 夯機的作業(yè)場地應平整,門架底座與夯機著地部位應保持水平,當下沉超過100mm時,應重新墊高。
(3) 強夯機械的門架、橫梁、脫鉤器等主要結構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質量,應經過嚴格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得使用。
(4) 夯機在工作狀態(tài)時,起重臂仰角應置于70°。
(5) 梯形門架支腿不得前后錯位,門架支腿在未支穩(wěn)墊實前,不得提錘。
(6) 變換夯位后,應重新檢查門架支腿,確認穩(wěn)固可靠,然后再將錘提升100~300mm,檢查整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 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
(8) 當夯錘留有相應的通氣孔在作業(yè)中出現堵塞現象時,應隨時清理。但嚴禁在錘下進行清理。
(9) 當夯坑內有積水或因粘土產生的錘底吸附力增大時,應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強行提錘。
(10) 轉移夯點時,夯錘應由輔機協(xié)助轉移,門架隨夯機移動前,支腿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500mm。
(11) 作業(yè)后,應將夯錘下降,放實在地面上。在非作業(yè)時嚴禁將錘懸掛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