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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夯施工的質量需要符合一定檢驗的標準,那么這個標準具體是什么,檢驗的方法又是什么呢?
1、檢查強夯施工過程中的各項測試數(shù)據(jù)和施工記錄,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補夯和采取其它措施。
2、強夯施工結束后應間隔一定時間方能對地基質量進行檢驗。對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間隔可取1~2周;低飽和度的粉土和黏性土地基可取2~4周。
3、質量檢驗的方法,宜根據(jù)土性選用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對于一般工程應采取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進行檢驗;對于重要工程項目應增加檢驗項目,也可做現(xiàn)場大壓板載荷試驗。
4、質量檢驗的數(shù)量,應根據(jù)場地復雜程度和建筑的重要性確定。對于簡單場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個建筑物地基的檢驗點不應少于3處;對于復雜場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應增加檢驗點數(shù)。檢驗深度應不小于設計處理的深度。